2013年11月1日 星期五

101上認輔會議及認輔制度


參加人員
1.     特教中心有資料紀錄的特殊學生班級導師,請參加認輔工作
  (配合特教評鑑工作需要)
2.     高風險家庭學生導師,可將該生列為認輔對象
3.     輔導室主任、組長及學習中心老師務必參加認輔工作
4.     誠摯邀請全校教師參與認輔工作---焦點學生、全力輔導
記錄方式~您走過、留下簡單的故事!
1.     導師可將認輔紀錄與學籍卡中的輔導紀錄相結合
2.     導師影印學期中與家長或學生的聯絡簿連絡內容
3.     其他有關師生互動的紀錄
4.    認輔紀錄單
輔導室配合措施
安排輔導是老師協助認輔工作
必要時進行學生個別輔導或小團體輔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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